可回收材料包括許多玻璃、紙、鋁、柏油、金屬、塑料、輪胎、織物和電子產品。這些材料的來源可以分為事業廢棄物與一般廢棄物。可降解或其它生物降解垃圾有廚餘等都可以回收。可回收材料既可以送到回收站,或是放到路邊,然後整理清潔,送入指定地點再加工。
從嚴格意義上講,所回收的材料應該可以供應同樣的材料,如用過的辦公紙張可以做成新的辦公紙張,用過的聚苯乙烯泡沫可以做成新的聚苯乙烯泡沫。然而,這通常費錢費力(相對於從原料或其它材料製作而言)。因此許多「回收」物品或材料會再利用,製作不同的材料(如紙板)。其它回收形式包括根據價值萃取某種材料(如從電池裡取鉛、從印製電路板里取黃金) 或根據危險污染提取某種材料(如從溫度計或自動調溫器里取汞)。
資源回收再利用(或循環再造)是指收集本來要廢棄的材料,分解再製成新產品,或者是收集用過的產品,清潔、處理之後再出售。相對於「傳統」垃圾遺棄,回收可以節省資源、降低溫室氣體排放(如對比塑料生產)。資源回收能預防浪費有潛在利用價值的資源、削減原料消耗,由此減少:能量消耗、空氣污染(自垃圾焚燒)和水污染。
現代廢物處理中,回收是一關鍵成分,是環保3R「Reduce , Reuse , and Recycle」中的最後一個。
回收有一些ISO標準,如塑料廢品的ISO 15270 :2008、回收作業環境管理控制的ISO 14001 :2004等。
資源垃圾
民眾可將各類資源垃圾裝成一袋,交由本局清潔隊之資源回收車回收,另外下列特定項目則需分別單獨一包回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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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電池(含鈕扣型電池、充電型電池)請自物品取出集中後回收,應單獨一包交付本局資源回收車或循販賣業者管道逆向回收,避免混入其他資源垃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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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明光源(日光燈管、環管、燈泡等)回收前應用套袋妥善打包,以免打破造成危險,並單獨交付本局資源回收車或循販賣業者管道逆向回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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塑膠袋(內層有錫箔或鋁箔等複合性材質除外)回收前請先去除內容物,鋪平或打結收集成一袋回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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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裝用保麗龍(含漁貨箱、蛋糕盒及電子電器包裝用)請去除膠帶、木材、鐵釘及非保麗龍材質之包裝材,交由本局資源回收車回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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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衣服(貼身衣物除外) 回收前請先清洗乾淨勿弄溼,並另外打包後交由本局資源回收車回收。
廚餘
一般家庭於飲食過程所產生之有機廢棄物,如水果皮、菜葉、過 期之食物、茶葉渣、咖啡渣等等,皆可稱之為廚餘。目前廚餘再利用方式主要為養豬及堆肥,所以廚餘之分類也以這兩種再利用方式為依據。
一般垃圾
非上述可回收「資源垃圾」及「廚餘」之一般廢棄物均屬一般垃圾(例如紙尿布、衛生紙、地毯、抹布等)。